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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朋友,結婚5年,女兒2歲多,活潑可愛,孩子出生后,朋友就辭去工作自己帶孩子了......
可是不幸的事發生了,年初發現她老公有**,家人朋友都說合了,可是該死的男人不悔改,現在兩個人走到了離婚的地步,現在面臨分錢、分房、分孩子。
作為孩子媽,朋友離不開女兒。孩子是媽的心頭肉,孩子從小就是朋友帶大的,從來沒有離開過。
但是如果離婚,朋友就要去工作,需要有經濟來源才能養活自己,養活孩子,可是帶著孩子怎么工作,朋友有弟弟,孩子也才兩三歲,朋友媽在幫兒子看孩子(這一點讓朋友也很傷心,雪上加霜,自己的親媽憑什么只給兒子看孩子不給女兒看孩子,但是,農村人的思想就是這樣,咱們不好多說啥)。
所以娘家的意思是讓朋友放棄孩子撫養權,一是沒人帶,二是朋友才30歲,還年輕,以后肯定還是要再婚的,要了孩子的話以后再婚,再生孩子都會受影響。
朋友現在很痛快,搖擺不定,四處求助,問到底該不該要孩子。作為朋友,我只能說,如果是我,假如是我,我肯定是舍不得自己的孩子,再苦再累我也要把孩子帶在身邊,尤其是女孩子,我不忍心讓自己的女兒跟著那么一個用下半身思考問題的男人。更舍不得讓孩子跟著一個后媽。但是朋友的條件越確實很難。首先孩子誰來帶就是一個大難題。
到底該何去何從,大家都來幫忙出出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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