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市物價局、教育局、財政局公布了幼兒園收費標準,部分級別的幼兒園保教費有所提高,餐費從以前的明碼標價開始實行市場調節價。
根據規定,公辦幼兒園保教費、住宿費實行政府指導價,分級管理。公建民營幼兒園保教費、住宿費參照公辦幼兒園管理。對比過去和現在的價格,省級公辦幼兒園保教費從原來的每月350元漲到了400元,二級園從原來的150元漲到了200元。
民辦幼兒園保教費、住宿費實行市場調節價,根據保育教育和住宿成本合理確定,備案后執行。
“按照2011年《關于建立幼兒園餐費變動機制和規范餐費收支行為的通知》要求,幼兒園餐費不再由政府統一制定標準。”鄭州市物價局負責人解釋,各幼兒園根據餐費實際成本變動幅度,與家長委員會或家長代表協商后確定,并接受家長監督。該收費標準自2013年3月1日起執行。
備注:各縣(市)、上街區的收費標準按鄭州市區標準下浮20%執行。
鄭州市區公辦、公建民營幼兒園收費標準
(計費單位:元/月/生)
等級 保教費 住宿費
公辦 公建民營 公辦 公建民營
省級示范園 400 800 100 200
市級示范園 350 700 100 200
一級園 310 600 90 100
二級園 200 400 90 100
三級園 150 300 80 80
準辦園 100 200 60 60